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3
6 建筑设备

6.1 给水排水

6.1.1 生活用水是居民生活和提高环境质量最基本的条件,因此,住宅内应设给水排水系统。
6.l.2 提出最低给水水压的要求,是为了确保居民正常用水条件。套内分户水表在额定流量下的阻力损失约为10kPa,一般燃气热水器要求最低静水压力约为40kPa,虽然有些热水器生产厂为适应少数低水压用户的需要,开发出水压力要求较低的热水器,但住宅的给水水压不宜因此而降低,以满足用户选用设备的通用性。
6.1.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规定住宅类建筑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静水压“宜为300—350kPa”、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接此范围设计, 但允许稍有选样。
在具体工程中常遇略有超过的情况,例如十八层普通住宅人员常一~五层由城市自来水直接供水,六~十八层由高位水箱供水,如层高为280m,十八层配水点静水压如为5m,则六层配水点静水压为5十(12×2.8)=38.60m,虽不采取竖向分区,实践效果也还可行。
根据给水配件的一般质量状况及住宅的维修条件,住宅给水压力又不宜过高,经多方征求意见,认为如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类建筑和二类建筑分界的十八层, 作为不应超过的上限较为有利,故限定为“大于400kPa时,应采取竖向分区或减压措施”。 但在条件许可时,仍应以300—350kPa为宜。
6.1.4 住宅设置热水供应设施,以满足居住者洗浴的需要,是提高生活水平的必要措施, 也是居住者的普遍要求。由于热源状况和技术经济条件不尽相同,可采用多种热水加热方式和供应系统,如: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单户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等。当无条件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时,应预留安装其它热水供应设施的条件。

6.1.5 住户分别设置水表和采用节水性能良好的卫生器具和配件,是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措施。管道、阀门和配件采用铜质等不易锈蚀的材料,方可保证检修时能及时可靠关闭。

6.1.6 住宅的污水排水横管设于本层套内,便于检修和疏通,可避免影响下层住户,做法有:提高卫生间地面,或卫生间地面楼板下沉,但都存在一定问题。难于实施而必须敷于下一层套内空间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使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时,能在本层内疏通,而不需影响下层住户,例如可采用能代替浴缸存水弯、并可在本层清掏的多通道地漏等。此外,有些地区在有些季节会出现管道外壁结露滴水,应采取防止的措施。
6.1.7 本条除规定了必须设置地漏的部位外,还针对污水管内臭味外溢的常见现象,强调了对地漏的性能要求。
6.1.3 本条所指“垃圾间”, 包括4.3.1条规定每层设置的“封闭的垃圾收集空间”, 和4.3.2条规定的垃圾道底部设邀的“封闭的垃圾间”。为改善环境卫生条件,需提供冲洗保洁的条件。
6.1.9 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间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与上部排水管合并而设置集水坑,用污水泵单独排出,是为了确保当室外排水管道满流或发生堵塞时不造成倒灌。
6.2 采 暖
6.2.1 “集中采暖”系指热源和散热设备分别设置,由热源通过管道向各个房间或各个建筑物供给热量的采暖方式。以城市热网、区域供热厂、小区锅炉房或单幢建筑物锅炉房以及单元燃气炉为热源的采暖方式,从节能、采暖质量、环保、消防安全和住宅的卫生条件等方面看,都应是采暖方式的主体。某些地区虽具备燃油或燃用天然气设置采暖方式的条件,但除低层住宅以外,
按套自成系统的可能性较小。住宅采用散热器或地板辐射采暖,以
热水作为采暖热媒,从节能、温度均匀、卫生和安全等方面,均
较为合理。
6.2.2 本条主要参照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的原则规定。考虑到居住者夜间衣着较少,卫生间采用了与卧室相同的标准。建设标准较高、设置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有洗浴器的卫生间,宜按浴室标准25℃设计。
6.2.3 集中采暖系统节能的出路,在于按户进行用热量计量和收费,但目前全面实施有较大的难度,需要通过试点,解决几个层次的问题,取得成效后才能全面推广。
在此之前,除了改善建筑保温之外,建筑节能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住宅集中系统采暖的均匀性。为了提高住宅集中系统采暖的均匀性,应采用合理的系统制式,同时应使房间温度可调,即能分室控制温度。现在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手段,例如:垂直单管系统的散热器上安装三通调节阀、垂直双管系统的散热器上安装高阻力调节阀或温控阀等。1996年,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的单管系统所有散热器上,全部增设了 ST—ll球形三通调节阀,使用效果很好,改变了室温过高或浪费能源的状况。
6.2.4 本条规定是为了采暖系统在检修和进行总体调节时,尽量不进入套内,避免影响住户。例如:环路检修阀门宜设于套外公共部分,立管检修阀门宜设于设备层或管沟内,采暖管沟的检查孔则不应设置于套内。
6.2.5 在实施建筑节能以后,住宅散热器的数量减少,为争取使用空间,应采用体型紧凑的型式。为改善卫生条件,散热器应便于清扫。针对近年来部分钢制散热器的腐蚀穿孔在住宅中采用后造成大面积漏水的教训,本条强调了采用散热器耐腐蚀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钢管。散热器的设置位置,对房间的使用功能影响很大,本条提出既要满足室内温度的均匀分布,又要与室内设施和家具进行协调布置的原则。
6.2.6 煤、薪柴、燃油和燃气等燃烧时,产生有害气体,危害居民身体健康,因此设置分散式采暖的住宅应有排烟设施。除了在外墙上开洞通过管道直接向室外排放外,一般应设置烟囱。
烟囱的做法有:每户独用一个排烟孔道直出屋面,这种做法比较安全,使用效果也较好,但占用面积较多;另一种做法是间层合用一个排烟孔道,这种做法较省面积,但也可能串烟,发生事故。最好采用主次排烟孔道组合和分隔,占用面积较少,并能防止串烟。绝对不允许上下层或相邻房间任意直接接人一个烟道内,轻则污染室内环境,重则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危及生命。因此,本条规定必须采取防止串烟的措施。
6.3 燃 气
6.3.1 本条规定了住宅每套的最低设计燃气用量,即使设有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也应预留住户选择采用单户燃气热水器的条件。
6.3.2 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第7.3.4条有如下规定:“燃气表的安装应满足抄表、检修、保养和安全使用的要求。当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厨房的功能要求复杂而空间有限,宜积极采用燃气表的“低锁表方式”。目前,北京市标准《北京市民用住宅和公共建筑室内煤气管道和设备的应用设计、安装、验收规定》(DBJ01—702—89)中,允许采用“低锁表方式”。但应妥善解决好燃气表安装空间的通风、燃气表的检修和便于抄表等问题。此外,如能采用远传燃气表户外计量方式或 IC卡,更能解决进户人工抄表的不便。
6.3.3 当前燃气热水器有五种,即直接排气式、烟道式、强制排气式、平衡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直接排气式燃烧产生的烟气就地直接排在室内,应严禁设置于卫生间和其它无自然通风的部位。烟道排气式燃烧产生的烟气虽可通过烟道排至室外,但往往因烟道长度、风压等因素不能有效排气;强制排气式靠机械由烟道排烟,这二种型式其燃烧所需空气取自室内,当房间体积较小或通风条件不良时,很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不应设置于卫生间和其它无自然通风的部位。平衡式和强制给排气式燃气热水器的给气口和排烟口都在室外,燃烧产生的烟气排至室外,燃烧所需空气也取自室外,可以设置于卫生间和其它无自然通风的部位,但应紧靠外墙,或近外墙处使给排气管道短捷。
烟道式和平衡式燃气热水器的排烟作用力小于排油烟机的排气作用力,如合并接人同一管道,会产生倒流而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应单独排出室外。
6.3.4 本条强调了设置燃气管道和用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6.4 通风和空调
6.4.1 排油烟机的排气管通过外墙直接排至室外,可节省空间并不会产生互相串烟,但不同风向时可能倒灌,且对周围环境可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排入竖向通风道则在多台排油烟机同时运转的条件下,产生回流和泄漏的现象时有发生。排气管的两种排出方式,都尚有待深入调查、测定和改进。为保证使用效果,本条分别提出了对排气管的两种排出方式应采取技术措施的基本要求。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排油烟机均应具备油——气的分离功能。
6.4.2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厨房,在冬季关闭外窗和非炊事时间排气机械不运转的条件下,应有排除燃气泄漏或烟气泄漏的自然排气设施。例如:设置有防回流构造的自然排气竖向通风道;设置有避风构造的外墙通风口或有避风构造的通风窗等。
6.4.3 竖向通风道自然通风的作用力,主要依靠室内外空气温差形成的热压,室外气温越低热压越大。在室内气温低于室外气温的季节(如夏季),就不能形成自然通风所需的作用力,因此需留有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6.4.4 为保证有效的排气,应有足够的进风通道,当厨房和卫生间的外窗关闭或暗卫生间无外窗时,必需通过门进风。本条规定主要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对设有直接排气式或烟道排气式燃气热水器房间的要求。厨房排油烟机的排气量一般为300—500m3/h,有效进风截面积不小于0.02m2,相当于进风风速4—7m/s,由于排油烟机有较大风压,基本可以满足要求。卫生间排风机的排气量一般为80-100m3/h,虽风压较小,但有效进风截面积不小于0.02m2,相当于进风减速1.1-1.4m/s,也可以满足要求。
6.4.5 以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高于和等于25℃的地区,作为应预留安装空调设备的界限,是根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热工分区,夏热冬暖和夏热冬冷地区的主要分区指标——最热月平均温度的下限是25℃。属夏热冬暖地区的,有下列行政区首府:广州、福州、南宁、海口、香港。
属夏热冬冷地区的,有下列行政区首府:长沙、武汉、南昌、合肥、杭州、南京、成都、重庆和上海。
此外,寒冷地区最热月平均室外气温也高于和等于25℃的,还有下列行政区首府:北京、天津、石家庄、郑州、济南和西安。
在上述夏季炎热的地区,安装空调器的住宅越来越普遍,住宅空调设备的形式也在不断发展。因此,住宅设计应根据地区特点和可行空调方案,综合解决好安装空调设备的供电容量、设备位置、穿墙孔洞、预埋件、电源插座、冷凝水引流、热量排放、噪声防治和方便空调器装拆等问题。
6.4.6 本条说明同6.2.6。

6.5 电 气
6.5.1 我国住宅电气发展速度较快,存在问题也多,本表从保证安全适用的角度出发,参考了许多地区住宅建设标准的规定,作为应达到的下限值。
一、用电负荷标准中,包括灯具和插座,考虑了小型电器和小型空调器。
二、考虑家用电器的特点,用电设备的功率因数按0.9计算。
三、 电度表规格按选用过载能力为4倍的额定电流、起转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0.5%时的数据,括号内电流数表示该型表可使用在电气回路的最大值。使用其它型表时,应校核能否满足。
6.5.2 本条强调了住宅供电系统设计的安全要求。
一、 TT、 TN—C—S和 TN—S三种系统,都有专用的 PE线(接地线),是住宅中最常用可靠的接地方式;“总等电位联结”则可降低住宅楼电的接触电压,消除沿电源线路导入的对地故障电压的危害,也是防雷安全所必需。
二、与铝线相比,铜线不易氧化和腐蚀,且机械强度高,可减少因接触电阻过大线路接头发热起火和断线的危险;进户线和套内分支回路最小截面的规定,是考虑到用电负荷的增长趋势和提高电能质量的需要,且增加投资不多。
三、多分支回路使套内负荷电流分流,可减少线路温升和谐波危害,从而延长线路寿命和减少电气火灾危险。
四、 电源插座常接用手握式电器,当电器绝缘损坏时易引起电击伤亡事故,因此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以快速切断电源;空调机不是手握式电器,一般为绝缘外壳,且安装位置较高,故不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五、每套住宅设置电源总断路器,便于在电气火灾发生时拉闸断电,也便于套内电气检修时断电。
六、洗浴时人体皮肤潮湿阻抗下降,沿金属管道传导来的较小电压即可引起电击伤亡事故,在卫生间内作“局部等电位联结”,可使卫生间处于同一电位,防止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
七、接地电弧短路是常见多发的电气火灾起因,但电弧短路的电流小,一般的断路器和熔断器不能或不能及时切断电源,而具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对电弧短路电流有很高的动作灵敏度,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6.5.3 住宅公共部位的灯,常因开关不便而成为“长明灯”,造成电力浪费,因此本条规定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但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不能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6.5.4 住宅家用电器的种类和数量很多,因电源插座过少而滥拉临时线或滥接插座板,易发生电器短路或异常高温而发生火灾,为安全用电并方便居住者,本条规定了电源插座设置数量的最低标准。
6.5.5 “有线电视系统”与“电视共用天线系统”通用,本条沿用国内通常的用语。
6.5.6 住宅设计应考虑电话的普及,为防止住宅区的“飞线”和安装电话通讯线路临时打洞,本条规定了应预埋管线到住宅套内和电话终端出线曰的最少数量。
6.5.7 预留门铃管路投资不多,可为住户提供方便。楼宇对讲系统适合高层和中高层住宅的通常管理模式,可增强住宅的安全性和使用方便性,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6.6 综合设计
6.6.1 本条是对建筑设计专业的要求,住宅的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设备和管线的配置,并提供必要的空间条件。
6.6.2 本条是对建筑设备设计各专业的要求,建筑设备设计除应满足各系统的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外,还应有建筑空间合理布局的整体观念。
6.6.3 本条提出了应进行详细综合设计的主要部位和需进行综合布置的主要设施。
6.6.4 本条规定是为了改善套内空间的使用功能,并便于公共功能管道的维修和管理。公共功能管道其它经常需操作的部件,还包括有线电视设备箱和电话分线箱等。
6.6.5 计量仪表的合理设置位置,随着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仍在广泛探索之中;但不论采用何种计量仪表和安装方式,都应符合安全可靠、 便于计量和减少扰民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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