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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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权属登记的有关概念
1、总登记: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权属登记。登记机关认为需要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屋权属证书进行验证或者换证。
2、初始登记: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竣工后,经过初始登记才能取得大产证。
3、转移登记: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转移登记。
4、变更登记: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他项权利登记: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他项权利登记。
6、注销登记: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他项权利终止等,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7、登记效力:房地产是不动产,不动产的变动情况应当进行明示才能对抗第三人。
  二、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的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权利人自行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十八周岁以上公民,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自办房地产登记。
2、委托办理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或专业人士办理房产登记。
3、单位房地产登记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组织,任何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申请登记若委托他人代理登记,应出具委托书。
  三 、房地产权证登记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需要持有关凭证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即购房人办理房产证,这需要在相关房地产管理部门转移登记。
根据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新增加的第二十九条规定,权利人(申请人)逾期办理房地产过户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3倍以下收取登记费。因此,广大购房者务必请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理房地产登记,否则不仅可能会产生不必要的房地产权利风险(主要是不能对抗登记的第三人),而且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一)提交材料
买卖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房屋产权转移申请书。所需材料:
1、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 当事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营业执照。
3、 交易合同。
4、 付款凭证。
5、 委托办理应提交委托书原件和法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6、 契税申报表。
7、 商品房用地面积分摊明细表。
8、 房产总平面图、分层两面图及地籍图各2份。
  四、有关税费
1、契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成交价格的2%征收契税。由买受方缴纳。
2、交易手续费住房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为每建筑平方米3元。具体操作是,如果购房者去办理产权证,首先由购房者代缴交易手续费,然后向开发商报销。购买的是非居住类商品房,由买卖双方按照房屋成交价格的0.08%缴纳。
3.产权登记费:个人购买商品住房登记费为每件100元;单位产权按每件200元缴纳。
4.合同印花税:双方按照房屋总成交金额的0.05%缴纳。
5、权证印花税:买受方按5元/件缴纳。
6、权证工本费:买受方按25元/件缴纳。
7、土地图纸费:买受方按25元/件缴纳。
8、个人买房抵押登记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按每件100元交费;申请组合贷款,由购房者按每件200元支付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的费用。
  五、如何识别房产证的真伪
建设部决定在2002年1月1日实施《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同时,在全国启用新的统一印制的房屋权属证。那么,新证与旧的权属证书有什么不同?怎样才能较好地识别房屋权属证书的真伪?
1:格式内容不一样。我国的产权登记始于解放初期,权证由各地印制,格式内容并不统一。尽管1987年建设部统一过全国房屋权属证书样式,但目前证书格式内容仍不统一。有建设部式样的,有改造建设部式样的,有自行印制的,有本式的,也有一张纸的。
2:印制质量不一致。有大厂精工印制的,也有街道小厂粗制滥造的,所用纸张质地更是差别甚大。
3:没有任何防伪措施。
4:发证机关极不规范,有的叫政府,有的叫房地产管理局,有的叫房管处、所、站,因此,所用印章也不规范,不统一。
新的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新证共分三种:即《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权证印制质量上乘,封面为红色(他项权证为蓝色,印有金色国徽。材料为进口护照面料,内页为粉红色印钞纸,采用了护照和钞票印制工艺。且增加了防伪功能,如注册号、团花、水印等,规范了发证机关和用印。
根据上述新旧权属证的不同和新证的特点,我们对权属证书的真伪就不难区别了。
首先,应该按照以上新证的特点从总体看它的印制质量较高。
由于新证是独家按照专门工艺和选用专门材料印制,它的质地和印制质量非一般可比。大体印制精良者为真,印制粗糙者为伪。这是从感官上区分。当然,最重要,最本质的辨别方法是把握新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房注册号
由于新证是建设部监制,建设部对每个能够发证的市(县)发证机关进行了注册登记,并予以编号。那么在辨别时,要看它是否有编号,编号是否是建设部公告的全国统一编号。
2: 发证机关(盖章)
这里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规范的发证机关是市(县)的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别的任何单位或部门都无权发证,他们发的权证都属于非法,无效的;二是所盖印章均系机器套印,印迹清晰,干净,均匀,手工盖印是不可比的。
3: 团花
在封面里页有由土红,翠绿二色细纹组成的五瓣叠加团花。线条流畅,纹理清晰。
4: 花边
首页,即发证机关盖章页有上下等宽,对称,左右等宽,对称的咖啡色花纹边框。花纹细腻,清晰。
5: 暗印,水印
所用纸张为印钞纸,浅粉底色,等线宋体“房屋所有权证”底纹暗印。将纸对着光亮处,则可见高层或多层水和房屋。
6:编号
在封面三页,即“注意事项”页右下角有印钞厂的印刷流水编号。同一发证机关的权证号码是连续的。
7:发证编号
即首页花边框内上端由发证机关编列的权证号码。此号码与发证机关的簿册,档案记载相一致。
按照上述权证的特点和防伪功能,进行综合审查考虑,你手中的房屋权属证书的真伪就不难识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