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谈判完毕,付款问题也值得注意。购房人要根据自己适合的方式确定付款方式和资金筹集方式。
一般买房有如下几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付清。一次性付款手续简便,房价折扣较高,但占用大量资金。对期房而言,一次性付款意味着承担更多的风险。目前由于无锡房地产市场较热,因此也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一次性支付100%的房款,这样一来风险完全由购房人承担。我们认为购房者还是应该留有一些余款在手中,这样在交房时不致于过于被动,实践中的交付过或大或小地存在一些问题,留有尾款在手,对于争取开发商积极温和的态度,是有一定作用的。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因为目前无锡房地产市场行情较好,谈判付款方式要花费一定的精力。2:分期付款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有免息付款和低息分期付款两种方式。分期付款方式虽然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但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此外,根据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因此,购房人如果选择分期付款,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法院的此条规定。因为只有消费者支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才能先于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为最优先受偿的主体。如果纠纷产生时,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3、银行按揭贷款
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房产商,以后购房者按协议逐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的一种付款方式。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是让购房者真正享受到银行融资的优势,但办理手续较为严格。目前我国采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相结合的方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于第一会计年度开始根据当时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本年度的利率水平。目前,许多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按揭贷款根据市场上现行的贷款性质不同,又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储蓄贷款、楼盘合作方式等。
由于大部分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这里重点介绍按揭购房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长期性住房储备金。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职工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的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购、建、大修住房所需公积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的使用范围顺序是:
(一)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职工自住住房大修贷款; (三)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贷款; (四)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城镇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拥有的产权住房作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自的能力以及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公积金”贷款指银行根据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的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来源,按规定向购买住房的个人发放的贷款。
(一)、贷款前提
借款人需经过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同意给予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按所购、建、修住房的建筑面积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可贷额度计算确定,但不超过个人实担房款的 70%,贷款额度分类:
住房公积金 交纳情况 类别 借款人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元/平方米) 家庭人员中有一人以上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元/平方米) 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元/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 500 600 1000
普通商品房 400 500 700
二手房 300 400 500
自建住房 200 300 400
大修住房 50 60 100
注意:一般干部、职工建筑面积超75平方米的部分,科级干部超90平方米的部分,处级干部超110平方米的部分,厅局级干部超135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贷款。
(三)、贷款期限
每贷款一万元期限不超过三年,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自借款日起至离退休的工作年限。
(四)、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证明;
2、商品房买卖(预售)契约;
3、家庭财产和稳定合法收入的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购房的首付款证明;
5、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或税票等;
6、其他。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
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购买的房屋作低押、向银行申请用于支付部分购房款的贷款。“二手房”包括商品房、私房及允许上市交易的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籍或有效居留身份,并有固定居所;
3、具有稳定合法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须经过有权部门鉴证;
5、能够支付不低于房屋评估价30%的首期房款;
6、同意将拟购房屋作抵押或有贷款行认可的担保;
7、其他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贷款的二手房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并经产权监理处确权。房屋产权共有的,需经共有人出具同意买卖、借贷的有效证明;房改房上市交易还需有房改办批准同意上市的证明;
2、买卖双方交易需经产权监理部门确权过户。买卖双方的私下交易和地处市政规划建设用地的二手房不能申请贷款。
(三)、贷款期限、额度、利率
期限:一般为5年左右,最长不超过三十年减去房屋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评估价格的70%
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贷款程序
1、签订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后,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2、银行审核客户的个人资料后,对有意向贷款的,通知中介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3、银行根据房屋评估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发放贷款及按揭成数、贷款期限和利率等;
4、银行同意贷款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等文本;
5、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
6、银行按约发放贷款;
7、客户按约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证明;
2、二手房买卖契约;
3、家庭财产和稳定合法收入的证明(包括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证明、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购房的首付款证明;
5、私营业主需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或税票等;
6、其他。
三、住房抵押贷款
1、什么是房地产抵押贷款
房地产抵押贷款,即所谓的按揭,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买的房地产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的长期贷款,并承诺以年金形式定期偿付贷款本息,当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有权取消借款人对抵押房地产的赎回权,并将抵押房地产拍卖,从中获得补偿。房地产抵押贷款以年金形式定期偿付,贷款额度总是小于房产市场价格,差额部分叫借款人在抵押房地产上的净资产权益。目前各银行要求首期付款额基本上在30--20%左右。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责任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坐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中的抵押人,是指将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提供给抵押权人,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2、哪些房地产不能抵押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3、办理房地产贷款抵押的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组合贷款。